全缺精解:《滴天髓》解读第42篇
【形全者,宜损其有余;形缺者,宜补其不足】
这句话的核心思想是追求一种动态的平衡与和谐,它阐述了一个普适的哲学原理,不仅用于分析八字命理,也与中医、道家思想等传统文化一脉相承。

简单来说,它的意思是说,对于某种能量过于强盛、完备的状态,应该削弱它多余的部分,而对于某种能量衰弱、欠缺的状态,应该补充它不足的部分。
这与老子的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思想是一致的,都旨在通过调节,使事物回归到一种理想的平衡状态。
形全,就字面意思来说,是指形象完整、完备,但这里所表达的意思,却是用形全一词指日主能量过旺,五行得势乘旺,比如甲木生于寅卯辰月等东方之木地,甲木得地又得令,所以可为甲木的形全。
而形缺者,从字面理解是气象不完整,有缺陷的意思,此系一般而论。在这里却引申为在一个四柱命局中,五行休囚衰弱、日主能量过弱之意,比如庚金生巳午未之月,失令又失地,所以可为庚金形缺。
八字命学的理论核心,讲究的是中庸和谐,物极必反,所以形全者,因为其过于旺盛,所以要损其有余;而形缺者,因为其过于衰弱,所以要补其不足;通过损有余而补不足,达到中和平衡、相互为用的目的。
但是如何损与补,却并非简单的加减法,其中蕴含着深刻的辩证智慧。形全者,因其气势太旺,宜有泄之,用食伤以泄其气,所谓损之为美也;而形缺者,宜用印泄官杀之有余,补日元之不足,是补之为美也。
形全之损主要有两种方式:
一为泄:用食神或伤官来疏导、宣泄过旺的能量,如同为汹涌的洪水开凿渠道;二为伤 :用官星或七杀来克制、约束过旺的能量,如同用堤坝来阻挡洪水。
关键又在于宜字,选择哪种方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:
宜伤不宜泄:比如日主旺相,四柱见财官无气,可以用食伤泄日主之旺气,但是食伤也会有损官杀星,因此泄之有害,而用官杀则可以去比劫之有余,补官杀星之不足,此所谓伤之有利,而泄之有害,宜伤不宜泄。
宜泄不宜伤:如果命局中比劫重重,气势强旺,此时若用伤去硬碰硬地克制,反而会激起旺神的凶性,引发冲突和灾祸,反而不如用泄来顺势疏导,将过剩的能量转化为才华和创造力,所谓伤之有害,而泄之有利。
更有四柱已成形象,而有一二乖悖之神,为原局缺点,行运去其病神,补其不足,以成格之全,亦补之为美。
任铁樵把这种余者损之,缺者补之的理论推而广之,成为一种命理分析中普遍实用的原理,发展和丰富了命理学理论:形全宜损,形缺宜补之说,即子平旺则宜泄宜伤,衰则喜帮喜助之谓也,命书万卷,总不外此二句。
同时,他还把泄、伤、帮、助的适用性,作了精辟的论述和分析:宜泄,则泄之为妙;宜伤,则伤之有功。泄者,食伤也;伤者,官杀也。都是由于太旺,但是有的泄之有害,而伤之有功;有的则是泄之有利,有的是伤之有害,所以泄与伤,应该分别取用。
对于宜帮者,则帮之为切;宜助者,则助之为佳,宜帮者,是用比劫;宜助者,则用印绶。都是五行衰弱,但有的用帮则凶,助则吉;而有的用帮则吉,而用助则反凶,所以帮、助两字,也要分别情况而用之。
帮者用比肩或劫财来直接帮助、增强日主的力量,如同为势单力薄的人找来朋友和盟友;而助者用印星来滋养生扶日主,如同为虚弱的身体补充营养和能量。
助帮同归一辙,即补之谓也,虽各有不同,也是全在宜与不宜。如果日主衰弱,四柱中财星重叠,则用印绶生助,反而财能伤印,如果用比劫帮身,则可去财星之有余,补日主之不足,所以帮之则吉,而助之则凶。
但是如果日主衰弱,四柱中官杀交加,满盘杀势,用比劫帮身,则恐比劫反被克制,不若用印绶生助,印绶化官杀之有余,去其强暴,所以帮之则凶,而助之则吉。
最后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判断形全与形缺不能只看日主是否出生在五行当令的月份。例如,甲木生于春季,看似形全,但是,如果八字中克制它的金非常多,它也可能由旺转弱。
因此,必须综合分析整个命局中所有五行的力量对比、生克制化关系,才能准确判断其真正的旺衰状态,从而灵活运用损益法则,切不可执一而论,否则就会导致吉凶颠倒,宜忌淆乱,断命出现偏差。
命例一:
丁、庚、庚、甲
丑、戌、子、申
任氏曰:此秋金坚锐,官星虚脱,不能相制,财星临绝,何暇生官!初运土金,晦火生金,形伤破耗,无所不见;丁未丙午,助起官壁,家业鼎新;乙巳晚景优游,所谓伤之有功也。
命例二:
戊、壬、庚、乙
申、戌、申、酉
任氏曰:此造乙从庚化,官星不见,支类西方,又坐禄旺,权在一人,从其强势。虽有壬水,戊土紧克,不能引通,泄其杀气。初交癸亥甲子,顺其气势,财喜遂心。一交丙寅,触其旺神,一败如灰,衣食难度,自缢而死。所谓泄之有益,伤之有害也。
命例三:
庚、辛、丙、乙
申、巳、辰、未
任氏曰:此造以俗论之,丙火生于巳月,建禄必要用财,无如庚辛重叠根深,独印受伤,弱可知矣。运至甲申乙酉,金得地,木无根,破耗异常;丙戌丁运,重振家声。此财多身弱,所谓帮之则有功也。
命例四:
壬、癸、丙、壬
子、丑、午、辰
任氏曰:此造满局官星,日主孤弱,虽食伤并见,但丑辰皆湿土,能蓄水,不能止水。初交甲寅乙卯,化杀生身,早游泮水,财业有余;后交丙辰,不但不能帮身,反受官杀回克,刑妻克子,家业耗散;申年暗拱杀局而亡。所谓助之则吉,帮之反害也。
命例五:
壬、壬、甲、庚
辰、寅、寅、午
任氏曰:此造俗以身强杀浅论,取庚金为用。谓春木逢金,必作栋梁之器。劝其读书必发,至三旬外,不但读书无成,而且家业渐消。属予退之,观其支坐两寅,乘权当令,干透两壬,生助旺神,年支之辰土,乃水之库,木之余,能蓄水养木,不能生金,一点庚金,休囚已极,且午火敌之,壬水泄之,不惟无用,反为生水之病。大凡旺之极者,宜泄而不宜克,宜顺其气势,弗悖其性也。以午火为用,将来运至火地,虽不富于名,定当富于利,可弃命就利。因即弃儒经商,至丙午运,克尽庚金之病,不满十年,发财十余万,庚金为病明矣。
命例六:
癸、甲、癸、辛
酉、子、亥、酉
任氏曰:此造水旺逢金,其势冲奔,一点甲木枯浮,难泄水气,如止其流,反成水患,不若顺其流为美。初行癸亥,助其旺神,荫庇有余。一交壬戌,水不通根,逆其气势,刑耗并见。辛酉庚申,丁财并旺,已未戊午,逆其性,半生事业,尽付东流,刑妻克子,孤苦无依,此所谓昆仑之水可顺而不可逆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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